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

賣家出現,行情正夯,繼續持有還是趕快賣?!

小編的個朋友Steve,數年前為了結婚買了一間新房子,他沒有買特別便宜,總之幾年過去了,剛好遇到那個行政區的重劃,所以他的房子也連帶受到旁邊重劃區的刺激,漲了超過五成了。而現在該建案,正是現在大家正在關注的大樓,行情正夯!


稀有釋出,立馬秒殺
小編幫他換算之後,他的房子現在以行情價賣掉大概能賺到250~300萬元。
我的直覺是...趕快賣,
趁現在大家都搶著要買這建案趕快把錢放口袋,
這些年你也住夠了,
他的回答是...

『 那我要住哪裡? 』 他問。
「先租房子囉?房子可以再慢慢找。」 我回。
『搬家很麻煩耶。』 他回。

好吧,我其實不懂。

小編我得承認,如果搬個家就能賺300萬,俺願意搬10次,你有想過300萬對一般受薪階級來說有多難賺嗎?

租房子也是要錢啊,那不如繳房貸
這道理每個人都懂,但只要稍微計算一下你就會發現你的翔法有多單純! 

在市區找一個漂亮一點的三房配車位,一萬五綽綽有餘。
過去他每個月要繳本利攤還兩萬多元,現在雖然是租房子,
但是每個月只要一萬五,省了至少7000多元


小編很極端的假設他租了20年房子,
他總共省下了7000 x 12 x 20 =168萬
喂喂! 別忘了,當初賣掉時他賺了300萬!  
累積起來他賺了468萬。

你還看不懂這有多厲害嗎?!
 這20年他完全不用特地存錢,
他把薪水扣掉房租和當初省下的7000元,
其他花光光也能輕鬆累積四百多萬!

結論:
所以我說,可以賺300萬,我願意搬十次!!! 你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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